概要:三、全市法院科技化、信息化建设中存在问题通过几年的法院科技化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全院法官干警的科技素质,推动了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我市法院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较早,在系统的推广、应用,在服务审判、管理规范审判中,取得了成绩和经验,在法院系统产生了较好的影响,也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兄弟法院的认可,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我们的设备、软件、人才等都已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建设现代化法院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要求。与省高级院提出的建设现代化法院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审判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对法院科技化、信息化重要性认识不足。把科技强警做片面性理解,认为科技强警就是装备建设,把科技强警与物质装备建设等同,对于高科技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运用缺少了解,有的认为高科技的东西在法院工作中用不上。有的受自身知识的限制,不愿接受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有的计算机不会操作,也不愿学习和应用,在科学技术面前却步。第二、资金严重不足,技术人员缺乏。科技强警资金不足、人才缺乏,是我市法院科技强警的“瓶颈”因素,当前,因实行收支两条线式,法院财政困难,尤其是基层法院,
XX法院“科技强警”调研报告,标签:市场调研报告,社会调研报告,http://www.51jxk.com三、全市法院科技化、信息化建设中存在问题
通过几年的法院科技化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全院法官干警的科技素质,推动了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我市法院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较早,在系统的推广、应用,在服务审判、管理规范审判中,取得了成绩和经验,在法院系统产生了较好的影响,也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兄弟法院的认可,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我们的设备、软件、人才等都已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建设现代化法院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要求。与省高级院提出的建设现代化法院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审判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对法院科技化、信息化重要性认识不足。
把科技强警做片面性理解,认为科技强警就是装备建设,把科技强警与物质装备建设等同,对于高科技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运用缺少了解,有的认为高科技的东西在法院工作中用不上。有的受自身知识的限制,不愿接受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有的计算机不会操作,也不愿学习和应用,在科学技术面前却步。
第二、资金严重不足,技术人员缺乏。
科技强警资金不足、人才缺乏,是我市法院科技强警的“瓶颈”因素,当前,因实行收支两条线式,法院财政困难,尤其是基层法院,财政拨款一般只能满足日常开支,无资金用于科技引进和建设;缺乏相应的科学技术专业技术人才,高科技人才还比较缺乏,科技人员限于计算机管理人员,且数量较少,严重阻碍了法院科技强警的建设步伐。
第三、计算机网络和部分计算机软硬件日趋落后,专业技术队伍不稳,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差。
一是我市法院部分硬件设备趋于老化。网络服务器、网络设备及部分计算机已超过使用年限,备份服务器速度、性能均难以满足新的软件系统的要求。网络仍为百兆主干网,还有部分十兆的共享式集线器,访问服务器速度很慢,经常造成网络数据冲突和堵塞,故硬件设备的更新已迫在眉睫。二是软件系统存在缺陷,不能适应法院审判工作需要。省高院统一开发的《法院综合管本文来自文秘之音网,在百度中可以第一位搜索到文秘知音网站理信息系统》软件距法院办公、办案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虽经多次修改和完善,仍存在许多问题。三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队伍不稳。全市法院计算机管理、技术人员最多时三十多人,基本达到了上级法院对人员配备的要求,但目前流失严重,对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和技术都十分熟悉的中坚力量调入了其他部门,专职管理技术人员非常缺乏。主要原因是:技术工作不受重视,积极性受影响;没有相应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没有晋升希望;缺少学习进修机会,知识逐渐老化。三是缺少技能培训,操作水平差,阻碍了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多年来,中院除进行过几次有关法院信息系统软件使用的培训之外,未进行过专门培训和考核,部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计算机知识掌握不多,操作技能差,制约了法院科技化、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第四、警务装备落后,配备不到位,各基层法院发展不平衡。
先进的警用装备是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物质基础,现有的警务装备已远远不能满足执行任务的要求。值庭押解人犯、执行死刑所需的警用武器、械具、防护装备、安检设施比较落后,有的法院还是建院时的一些陈旧装备;日常工作和执行任务中未配备专用指挥车、囚车,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难以达到“召之既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要求;通讯工具落后,全市法院法警队未配备执行任务时所用的对讲机,部分大队领导未配备手机;司法警察技能训练不过硬,全市法院没有设备齐全的体能训练场和室内she击场。难以完成上级下达的训练科目,影响了战斗力。
各市区装备情况发展不平衡,差距较大。李沧法院法警大队有指挥车两辆,平度法警大队仅一辆囚车;市南、市北法警大队不仅头盔、警械具全部更换新型,而且还配备先进的摄像机、数码相机,而有的法院法警队的领导至今还没有配备手机;中院、四方法警大队将羁押室全部实行软包装,并且配备安检器,但大部分基层法院刑事开庭的羁押室只有一间简易的小房,让犯罪嫌疑人面对面排在一起,这不仅易造成嫌疑人相互串供,影响审判质量,而且易发生罪犯自伤、自残,甚至逃脱的危险,给社会造成新的不安定因素。
第五、法庭智能化程度低,不能适应现代审判工作需要。
我市法院的法庭智能化建设起步较早,在服务审判、管理规范审判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和经验,但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设备、人才等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建设现代化法院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已远落后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法庭专用设备配置的意见>中要求。同全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法院相比有较大差距,这与XX法院地处沿海城市的地位极不相称,制约了两级法院的发展和司法水平的提高。法庭智能化建设的核心是智能化设备的配置,是以法院网络技术为支撑平台的现代化软硬件办公系统,利用数据库、网络、多媒体等技术,借助庭审记录、证据展示、电子展示、庭审监控、现场录象、羁押职守、安全检查、数字通讯、数据存储与交换等设备,实现法庭审判现代化向智能化的转变。它不但包括照明系统、音响系统、速录系统,还包括内外网络通讯系统(主要是计算机网络和通讯线路,用于法官通过计算机查询资料、远程取证的需要)、直播系统(用于记录庭审以及领导观摩、检查庭审情况)、警务监控报警系统(用于法警监视法庭的突发事件及法官与法警的紧急联络等)、安保系统、门禁系统(用于法庭通道管理,特别是法官通道的管理)、证据综合显示系统(包括视频、音频、物证和书证的图象显示)、同声翻译系统(主要接待外宾和少数民族旁听等需要)、信息查询系统等,远未达到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不能适应现代化审判工作需要。
第六、车辆指挥调度水平和通讯装备设施落后。
各种审判、执行案件警车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现代化的车辆调度和管理的需要,不能进行跟踪智能管理,无法掌握警车所处方位,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指挥和监控,不能适应科学管理的需要。先进的车载GPS定位智能化管理系统还未配备。这个智能化车载管理系统,是通过GPS全球定位技术和GSM强大的移通网络联通,实现全球车辆定位三种形式的(语言、短信、互联网)查询服务,也可设终端管理主机,可实现直观的了解各个车辆的所处地位,及时准确可靠,极大的方便指挥调度警车。此系统可实全国联动救助、提供指路导航、天气预报、航班列车时刻查询服务等。还可实现紧急情况报警、智能网络防盗、适应性强、耗能低、易携带,还配有车载免提通信等功能,是用于警车执行紧急任务和远程指挥智能化的手段,也是当今军事对抗战的现代化技术之一,代表着现代化车辆管理的发展方向。为适应法院现代化需要,提高法院科技化管理水平,应在全市法院配备这个定位系统。
第七、计算机数量少,服务器老化,网络没有健全。现有微机数量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仅能保证审判一线人员用机,占全院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远没有达到一人一机、公用机与个人机分离的要求。网络服务器购于1997年,已经老化,网络速度过低。部分基层法院网络还未健全,不能利用网络进行上传下达,行政公文还没有实现完全无纸化,不适应法院信息化、科技化建设需要。
四、加快我市法院科技化、信息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第一、提高科技意识,树立现dai办公与科技化管理的新理念。
人民法院的信息化,科技化管理,不仅要有先进的办公设备,更重要的是要有现dai办公意识和科技化管理的理念,才能正确认识提高审判工作科技水平所进行的必要投入与实现公正与效率,最终降低司法成本的辩证关系,才能高效率的动用现代科技手段,才会有超前意识,敢于创新,善于创新.
第二、重视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根据需要自行开发应用技术。
法院工作要实现信息化、科技化管理,就必须有专门的科技人才,法院科技化、信息化建设需要很多人才。维护科技管理手段,开发审判管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软件,对旧的技术手段进行更新改造等,离不开专业科技人才。这些科技人才包括电脑专家,通讯专家,声像技术专家,自动化管理专家等,根据人民法院的科技发展和需要进行培养和引进.这是实现法院工作科技化的关键。进一步提高微机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的政治、物质待遇,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自主开发适合法院审判业务需要的软件。目前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对审判业务不熟悉,软件设计不符合法院工作实际,不能适应法院审判改革的需要,在软件维护和系统升级等方面制约了审判工作。要通过引进、培养既懂审判业务又精通软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开发自己的软件系统,降低开发成本,研究开发符合法院工作需要管理软件和系统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