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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05-14 01:02:18]   来源:http://www.51jxk.com  决议意见   阅读:8862

概要:文章www.51jxk.com 5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20xx年度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20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20xx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为重点,进一步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20xx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年度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自然增长率7‰以内),政策符合率确保在90%以上(其中一类乡镇92%、二类乡镇91%、三类乡镇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较上年度降低5-1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5%以上,出生人口和“四项手术”上报准确率达97%以上,奖扶对象的确认和资金发放到位率达100%,全面兑现优质服务措施和奖励优惠政策,群众满意率大幅度提高,确保进入省“三类县”先进行列,力争返回省“二类县”。二、完善措施,狠抓落实(一)完善“村为主”工作机制,夯实村级工作基础1、完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机构。20xx年各行

201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标签: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http://www.51jxk.com
文章
www.51jxk.com 5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20xx年度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20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为重点,进一步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20xx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年度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自然增长率7‰以内),政策符合率确保在90%以上(其中一类乡镇92%、二类乡镇91%、三类乡镇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较上年度降低5-1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5%以上,出生人口和“四项手术”上报准确率达97%以上,奖扶对象的确认和资金发放到位率达100%,全面兑现优质服务措施和奖励优惠政策,群众满意率大幅度提高,确保进入省“三类县”先进行列,力争返回省“二类县”。
  二、完善措施,狠抓落实
  (一)完善“村为主”工作机制,夯实村级工作基础
  1、完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机构。20xx年各行政村、居、社区(以下统称为村)要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由村党支部书记任主任,村委会主任、乡镇包村干部、计划生育专干任副主任,村两委成员、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为办公室成员。从而增强村级班子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合力,为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明确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村级承担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全面掌握育龄人群的婚姻、生育、避孕、节育情况,落实人口计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台帐,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开展孕环情监测及随访服务,加强流出人口管理,落实计划生育合同制、责任制,抓好计划生育奖惩兑现,协助县乡征收社会抚养费,落实“三为主”,推行“三结合”,创建“合格村”。
  村级工作的重点是抓好“六到位”。即孕环情监测随访到位、节育措施及补救措施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培训到位、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到位、村室标准化建设到位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到位,力争全县80%以上的村实现“三为主”,70%以上的村达到“合格村”,杜绝计划生育失控村。
  3、抓好村级工作措施的落实。村计生办每月1日定时召开会议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村两委成员联系村民小组、包保计划生育对象、月访视和跟踪服务制度。完善落实“合同管理”等关键措施。采取宣传、教育、服务、奖惩等手段,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建立健全村干部奖惩机制。村级干部履行职责与其政治待遇、工资待遇挂钩。乡镇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提拔任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狠抓经常性工作措施的落实,实行月考核、月积分、月奖惩
  1、乡镇对村级实行月考核、月积分、月奖惩制度。乡镇每月必须对各村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一次。要制定严格的月考核工作方案,明确月考核的重点和主要内容,确保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政策外出生较多、政策内怀孕无出生比例较高的村要及时调度;对第一次考核位居后三名的村,乡镇党委书记要对村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并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位居后三名的村,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专干予以降职处理,并分别罚款500元;对连续三次考核位居后三名的村,给予村支部书记撤职处分,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解聘村计生专干;对弄虚作假或违规违法的村要及时调整村级班子,撤换主要负责人和计生专干。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月考核”奖励办法。
  2、县对乡镇实行“月考核、月积分、月奖惩”制度。县计生委每两个月对各乡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一次,同时对乡镇自身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对乡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积分、奖惩。对考核位居前五名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位居后三名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对连续两次考核位居后一名的乡镇,予以党委书记、乡镇长降为副书记、副乡镇长,分管副书记、副乡镇长降为计生办主任,计生办主任降为副主任的处理;连续三次考核位居后一名的乡镇,对“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
  3、加大督查力度,提高调研频率。县计生委要充分发挥指导督查职能,根据生育规律,开展均数调度,继续实行四项手术逐例销号制度,推动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加大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督查调研
  的频率,努力做到年度内对各行政村督查调研一遍,并做到现场整改。
  (三)全面建立部门合作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围绕突出问题,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以提高政策符合率为重点,严把早婚早育关。20xx年实现计生、公安、民政规范统一的月信息通报制度、户籍管理和婚姻登记制度。公安机关在变更育龄人群的户籍和为新生儿入户时,须查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保证与计划生育部门帐帐相符、帐人相符。民政部门在办理结婚登记时,要查验乡镇计生办和行政村出具的婚姻年龄状况证明,从源头上控制早婚早育。
  继续实行五年早知道制度,将未来五年内进入婚龄的男女青年,逐人建立档案,并定期组织培训与教育。
  2、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各乡镇村要认真落实一年四次孕检制度,努力提高孕检对象的摸排准确率、早孕发现率和孕情随访到位率。实行孕情公示制度,对孕情终止现象要迅速调查,对非法终止妊娠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要按照规定,与计生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
  3、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应用工作,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率和反馈及时率。强化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切实抓好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免费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加强与流入地的联系,及时掌握流出人口生育节育信息,落实相关措施。凡连续两次未寄回有效的孕检证明者,必须要求其返乡参检,否则按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合同兑现违约金,对反映有生育或引流产现象的要组织专人追踪查处。
  (四)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
  1、从强配备计划生育干部。各乡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按每万人1名办、所工作人员的标准,调整充实乡镇计生办所编制,选调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充实到乡镇计生办、服务所。
  从强配备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人口在4000人以内的村配备1名女专干,4000人以上的村要配备2名女专干,每个村民小组配备一名已婚育龄妇女小组长。
  县乡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配备1名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织密工作网络,打牢工作基础。
  2、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干部待遇。
  ①纪律处分。根据宿发〔20xx〕14号文件规定,从20xx年起,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兑现县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县乡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计生专干也应给予适当补贴。
  及时兑现村专干工资。村专干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村主任,分为两部分,基础工资占60%,绩效工资占40%,绩效工资根据县乡对村月考核结果计算兑现。
  已婚育龄妇女小组长的工资要列入计划生育经费预算,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村专干工资和已婚育龄妇女小组长工资,由镇计生办核定,财政所按月发放。
  ②政治待遇。对政绩突出的计划生育干部,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优先选配进乡镇领导班子。在推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评优评先过程中,优先推荐优秀的计划生育干部参评、参选。
  3、严格对计划生育干部的管理。县计生委要制定县乡村计生干部岗位责任制及其考评奖惩办法,针对不同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定期进行考核。各级要把计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失职、渎职的,予以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五)加大经费投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正常运转
  1、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预算管理。20xx年全县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要达到人均10元,其中县级财政投入30%,乡镇财政投入70%。要确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配套资金和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各乡镇要按照人均2元的标准上缴到县计划生育专户,专门用于四项手术、孕环情监测、宣传教育等免费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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