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的信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加强税务系统信访工作是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与融洽的内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当前,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税务系统队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认真做好税务系统信访工作,妥善地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有利于保持稳定,促进和谐。其次,加强税务系统信访工作是维护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切身利益,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信访工作是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和呼声的重要渠道,是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的重要途径。税收涉及社会生产、分配、消费等各个方面,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通过做好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积极反映和推动解决纳税人和干部群众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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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的信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加强税务系统信访工作是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与融洽的内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当前,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税务系统队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认真做好税务系统信访工作,妥善地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有利于保持稳定,促进和谐。其次,加强税务系统信访工作是维护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切身利益,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信访工作是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和呼声的重要渠道,是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的重要途径。税收涉及社会生产、分配、消费等各个方面,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通过做好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积极反映和推动解决纳税人和干部群众的合理诉求,就能更好地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后,加强税务系统信访工作是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当前税务系统信访反映的不少问题,如决策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个别税务干部腐败等,都与部分税务机关及税务干部不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以及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不到位有关。加强信访工作,有利于促进税务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税;有利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遏制腐败现象,促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各级税务机关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创造信访工作新的业绩。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税务系统信访工作形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信访条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改进方法,狠抓落实,全面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为促进税收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上述总体要求,抓住关键环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源头工作。做好信访工作,立足点在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后妥善加以处理,固然是信访工作的职责,在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前有效加以预防,也应成为信访工作的任务。所谓源头工作,最重要的是紧紧抓住出台政策和执行政策这两条。在出台政策时,务必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全局、立足长远研究和制定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到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政策不出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不出台,防止因政策措施制定不当而引发群众上访。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策前集思广益,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制定有关政策措施,严禁乱开口子。为使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方式更加严密科学、符合实际,制定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办法时要视不同情况征求基层税务机关以及纳税人的意见。要推行行政事务公开,对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人事任免、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规定进行公示,增强透明度,落实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在执行政策时,要教育干部端正思想作风,做到公道正派,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正确的决策,决不能在政策之外另搞一套,决不能违背政策干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决不能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防止因执行政策走样而引发群众上访。要改进工作作风,及时、有效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严禁工作拖拉、执行不力,防止小事拖成大事。在即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要请示,该汇报的要汇报,严禁自行其是。注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信访问题,保持税务干部队伍稳定和税收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是下大力气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导致一些越级访、重复访以及集体访问题的重要原因,是初信初访这个关口把得不严,很多应该解决的问题,在初始阶段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各级税务机关及其信访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充分认识到,初信初访是第一信号和征兆,处理不好,就可能会引起重复访、越级访,其中联名信和群体访,有可能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将要付出更大的社会成本,甚至承担沉重的代价。因此,必须坚持抓早抓小,立足于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群众初次来信来访及时得到妥善处理。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得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推诿、敷衍,不能一转了之,更不能搞矛盾上交。凡是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协调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明确答复和处理的时限,并按时兑现,取信于民。要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并完善群众来信来访首办责任制,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初信初访环节。凡是对初信初访不重视、敷衍塞责,甚至失职渎职而引发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群众信访特别是大规模集体访,都有一个酝酿、发生、发展的过程,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置转移到事前预防,关口前移,进一步健全信访苗头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把工作做到事发之前、把问题解决在事发之初、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的住、处理的好”。在工作中,还要注意分析和研究初信初访反映出来的问题,凡是带有倾向性或普遍性的问题,要按政策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的解决。
三是坚持依法办事、有情操作。要继续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强化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识,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妥善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妥善解决。要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既不能随意打折扣,又不能随意开口子。对符合政策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协调督促尽快解决,一步到位;对符合政策但一时解决有困难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需要调整政策、明确规定才能解决的,要协调有关方面完善政策、作出规定抓紧解决;对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旗帜鲜明地答复和告知,不能传递不清晰甚至是误导的信号。
信访群众大部分是带着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带着合理解决问题的愿望进行信访活动的,反映的问题大部分是有道理或有一定道理的,而且大部分经过努力也是可以解决的。各级税务机关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做信访工作,做到满腔热情地接待群众来访,耐心倾听信访群众的诉求,凡是合理的要求,就要诚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不能简单粗暴,不能推诿扯皮,不能矛盾上交。对被清退的协税员等人员要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帮助他们,协助联系就业,是党团员的,要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所在社区或新单位,使其找到组织归属;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看望慰问等措施给予适当照顾,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探索建立专门的服务小组,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做到经常化,不能等出现问题临时才去做工作。要通过扎实工作,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疏导群众情绪、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
四是大力规范信访秩序。规范信访秩序的目标是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新秩序。要按照《信访条例》要求,畅通信访渠道。坚持方便信访人的原则,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邮件、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以及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特别要及时公开领导接待日的安排,方便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进一步办好税务网站“局长意见箱”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把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规范信访工作人员的行为,保障信访人的信访权利。信访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确保办理时限,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拖延;必须确保办理质量,以是否按政策和规定处理到位作为衡量信访事项办理质量的主要标准,处理的信访事项都要做到客观、公正,符合政策,经得起检验;必须确保对办理结果负责,每一个经办人和相关领导都要负起责任,把问题处理到位。要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引导上访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信访秩序。要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思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要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与引导人、教育人、说服人结合起来,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透,尤其针对一些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多做说服工作,帮助他们调整心态,理顺情绪。要把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群众因不熟悉、不了解政策而导致上访的问题,把办信接访的过程作为宣传党的政策的过程,使上访群众真正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同时,不得妨碍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要让群众知道,即使诉求合理合法,如果表达方式方法不合法,仍然属于违法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提倡实名举报,鼓励群众通过合法途径依法举报,反对不负责任,从一已私利出发,以分析、猜测作为举报依据。要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信访人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上访群众要尽量缓解疏导,坚持慎用警力原则。如果上访者确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应及时、客观地向公安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报告或提供材料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一是一、二是二,不夸大、不缩小,由公安机关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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