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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合同法律制度历年试题解析

[03-14 14:57:38]   来源:http://www.51jxk.com  初级会计师考试试题   阅读:8857

概要:历年试题题型 (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生效的时间是()。(2009年,)A、要约人发出要约的时间B、要约寄出的时间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D、承诺返回的时间答案:C〔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被撤销的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起始时间是()。(2009年,)A、当事人订立合同时B、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时C、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申请时D、合同被撤销时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10辆汽车的合同。就在乙公司将汽车交付甲公司时,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出该批汽车是走私物品而予以查封。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该买卖汽车合同属于()。(2009年)A、有效合同B、无效合同C、可撤销合同D、效力待定合同答案:B〔解析〕本题的情况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合同无效。 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2009年)A、按照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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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试题题型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律制度历年试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2009年,)

  A、要约人发出要约的时间

  B、要约寄出的时间

  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

  D、承诺返回的时间

  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被撤销的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起始时间是( )。(2009年,)

  A、当事人订立合同时

  B、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时

  C、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申请时

  D、合同被撤销时

  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10辆汽车的合同。就在乙公司将汽车交付甲公司时,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出该批汽车是走私物品而予以查封。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该买卖汽车合同属于( )。(2009年)

  A、有效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答案:B

  〔解析〕本题的情况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合同无效。

  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2009年)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答案:A

  〔解析〕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5、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以企业债券进行质押的,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 )。(2009年)

  A、主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将债券交付质权人之日

  D、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答案:C

  〔解析〕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在将债券交付质权人之日质押合同生效。

  6、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要约的信函。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2009年)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要约生效

  D、要约失效

  〔答案〕A

  [解析]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作废的行为不能使要约生效,应首先排除。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也是要约失效的情形之一。从此题所涉及内容的时间看,3月8日,受要约人乙企业先收到甲公司声明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企业收到信函,要约才生效,甲公司声明作废的传真发生在要约失效前,符合要约撤回的规定,属于要约的撤回。

  7、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合同当事人的这种权利称为( )。(2009年)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答案〕B

  [解析]《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先履行)抗辩权。其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地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的为同时履行抗辩权。

  8、根据《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属于( )。(2009年)

  A、无效合同

  B、可撤销合同

  C、有效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答案〕A

  〔解析〕关于合同的效力,《合同法》规定了四种情况。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不能是有效合同;而可撤销合同涉及的主要是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效力待定主要涉及的是主体条件不符合的情况。关于无效合同的情形,其中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所以应选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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