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如果强词夺理:侵略者原本就是统治者,审判战犯的人也是代表着统治者的,似乎会令你也无话可说。但是,统治者对“生杀予夺”是否享有专利权?最近,我看到2001年11月13日乐趣园“汉语拼音文字论坛”上发表的短文,说:“整句输入的生存权不可能因为几个人说了几句话就被剥夺或者确立,用户才是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的。”我就很自然而然地想到了《辞源》中“咬文嚼字”是“指词句上的推敲”这一义项。教师在备课写教案、上课讲授时都要咬文嚼字,网上,“‘咬文嚼字’教案”、“‘咬文嚼字’课堂记实”,琳琅满目,这些,我不想再去多说。当今社会上,普通老百姓也要和人家签订协议书,签订合同,立个字据,甚至还要到仲裁机构论理,上法庭打官司,等等,他们也不能不咬文嚼字,抠字眼儿。谁的脑袋缺一根弦,谁就会中人圈套,吃亏上当,自己咬不了,抠不上,还得去请人帮忙,或者去找律师,谁敢儿戏?就政府机关,发个红头文件;外交斡旋,措辞用字;联合国拟定文本,等等,又岂能不咬文嚼字?两部词典将“咬文嚼字”是“指词句上的推敲”这一义项舍弃,广大人群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将“咬文嚼字”当作贬义,仍然在广泛地使用,其生杀予夺之大权,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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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强词夺理:侵略者原本就是统治者,审判战犯的人也是代表着统治者的,似乎会令你也无话可说。但是,统治者对“生杀予夺”是否享有专利权?最近,我看到2001年11月13日乐趣园“汉语拼音文字论坛”上发表的短文,说:“整句输入的生存权不可能因为几个人说了几句话就被剥夺或者确立,用户才是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的。”我就很自然而然地想到了《辞源》中“咬文嚼字”是“指词句上的推敲”这一义项。教师在备课写教案、上课讲授时都要咬文嚼字,网上,“‘咬文嚼字’教案”、“‘咬文嚼字’课堂记实”,琳琅满目,这些,我不想再去多说。当今社会上,普通老百姓也要和人家签订协议书,签订合同,立个字据,甚至还要到仲裁机构论理,上法庭打官司,等等,他们也不能不咬文嚼字,抠字眼儿。谁的脑袋缺一根弦,谁就会中人圈套,吃亏上当,自己咬不了,抠不上,还得去请人帮忙,或者去找律师,谁敢儿戏?就政府机关,发个红头文件;外交斡旋,措辞用字;联合国拟定文本,等等,又岂能不咬文嚼字?两部词典将“咬文嚼字”是“指词句上的推敲”这一义项舍弃,广大人群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将“咬文嚼字”当作贬义,仍然在广泛地使用,其生杀予夺之大权,还不是掌握在运用汉语的广大人群的手里,他们也是统治者?再细想想,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产品的生杀予夺之大权,还的确是掌握在用户的手里:用户不认可,不买不用你的,你那个厂子还能不关门?用户认可,产品转为商品后,供不应求,你那个厂子还能不办得红火?人们常说顾客就是上帝,大概就是这个道理。那么,顾客、用户,不就成了统治者!前天,我在市屠宰场溜达,负责人跟饲养员交代:一号圈停止饲料,今天夜里通通宰杀;六至十号圈要用精料,下周才运送上海。我禁不住又在想:这位负责人对猪们不是有着生杀予夺之大权么?他是不是猪们的统治者?这样“咬文嚼字”之后,我以为《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版在咬文嚼字之后,将1978年版注释中的“反动”一词删去,所保留的“统治者”,仍然是个赘疣。“生杀予夺”,《辞源》的注释已经既准确明白,又十分到位,两部词典还要去考究是“谁”掌握着生杀予夺之大权,岂不是不该“咬”的却偏要去“咬”,且“咬”得十分认真,而又“咬”错了么?
3.弱肉强食,1980年版《辞源》注释为:“言弱者常为强者吞并”,民国年版《辞源》注释为:“言弱者为强者所吞并也”,我以为 ,这样的注释既准确明白,也很到位。《现代汉语词典》1978年版注释为:“指动物中弱者被强者吞食,借指弱国被强国侵略。”2002年版,经咬文嚼字之后,改为:“指动物中弱者被强者吃掉。借指弱者被强者欺凌、吞并。”《汉语成语词典》注释为:“弱:弱者;强:强者。弱者的肉是强者的食物。比喻弱者被强者欺压,吞并”。“食”,解释为“吃掉”或“食物”,都能说得通,我不想“过分地斟酌”,去“卖弄自己”,但是,在“吞并”之前面,又加进去“欺凌”或“欺压”,似乎还应该去咬一咬,嚼一嚼,弄个明白。
“弱肉强食”,作贬义用,《辞源》的注释“言弱者常为强者所吞并”,所指十分宽泛。有史以来,社会上弱肉强食的现象,形形色色,俯拾即是。强国侵略弱国,强国动辄制裁弱国,为官的鱼肉百姓,有权的欺凌弱小,甚至儿女虐待老人,父母虐待子女,教师打骂学生,男人欺凌女人,成人欺负儿童,等等,凡“强者”对弱者是恣意而为,又是错的,不对的,悖逆情理的,我们都可以说是弱肉强食。我说,《辞源》的注释“很到位”,就有这层意思。《现代汉语词典》1978年版的注释中说“借指弱国被强国侵略”,明显地有着严重的局限性,明显地带有编撰者的主观随意性,这恐怕是编纂辞书为语词注释之大忌;如果将“借指”改为“如”或“例如”,作为例证,尚还可以说得通。2002年版《现代汉语词典》说“借指弱者被强者欺凌、吞并”,《汉语成语词典》说“比喻弱者被强者欺压、吞并”,将“欺凌”或“欺压”揉进注释,是否可以呢?我以为又都有画蛇添足之嫌。譬如,当年,小日本侵略中国,中国,的确没有为其所吞并,但是,有谁就因此而不承认,当年小日本侵略中国就是弱肉强食?难道非得在“弱肉强食”的注释中加上个“欺凌”或“欺压”,这才能够认定,当年小日本侵略中国,的确是弱肉强食? 2004年1月26日《北京青年报》载:“安南抨击弱肉强食”,美国司法部长立即申辩:“美国并不寻求吞并领土或者谋求成为一个帝国。”我想,如果将我们的这两部词典搬去,必将会让美国无法抵赖。那位司法部长也只能够说“美国并不寻求吞并领土”,因为,美国“欺凌”或“欺压”伊拉克人民,铁证如山,已经轰动世界,他还能抵赖得了?其实,你就不加进去“欺凌”或“欺压”,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是弱肉强食,谁又能抵赖得了呢!即使,那位美国司法部长捧出我们的《辞源》去咬文嚼字,恐怕也无济于事。再说,你两家,一家是加上“欺凌”,一家是加上“欺压”。“欺凌”是欺负、凌辱;“欺压”是欺负、压迫。你两家不是还各有遗漏,各有缺憾么?你如何才能将“食”字注释得比《辞源》的注释更全面又稳妥呢?
“弱肉强食” 之“食”,《辞源》释为“吞并”,吞并,是“食”之极至。弱肉强食作贬义用,所指十分宽泛,在有些语境中弱肉强食,不含贬义,又不受其制约。譬如,2004年9月28日《京华时报》上署名短文的标题就是“女超联赛弱肉强食,北京城建7比0胜山东女足”。这里的“弱肉强食”就不含贬义;2002年9月28日,《中华工商时报》载文称:“弱肉强食是市场充分竞争的自然法则”,“一个市场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是很正常的现象,弱肉强食也无可厚非。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管理层应该为利益集团的角逐设计一个更公开、更透明、更公平的规则。”这里的“弱肉强食”又不含贬义。人们还常说:“社会,就是弱肉强食的社会”。这里的“弱肉强食”也不含贬义。如果按《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版和《汉语成语词典》那样去注释,将“欺凌”或“欺压”揉进“弱肉强食”的注释之中,“弱肉强食”这个成语就被全然定格为贬义,“弱肉强食”中的“强者”就只能是坏的,不对的,邪恶的,反动的。这么一来,上述几例中的“弱肉强食”,你就无法去理解。
就以“社会,就是弱肉强食的社会”来说,这句话,我的理解是:社会就是强者与强者、弱者与强者、弱者与弱者错综复杂的生死较量的角逐场,也可以说它是正义与邪恶,革新与保守,先进与落后,前进与后退,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科学的、文化的等等内涵,诸多力量交错复杂的生死较量的角逐场。在这个角逐场里,不是我吃掉你,就是你吃掉我,角逐的结果往往是弱者败于强者,所以叫“弱肉强食”。我认为,这里的“弱肉强食”当是有史以来社会现象的客观概括;在这个语境中,它当是警世之语,让世人警醒:人必须奋发,让自己成为强者,让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成为强者。在娱乐圈里打拼多年的黎明,他悟出了生存之道,他说:“随着人生经验的积累,越来越发现,其实在这弱肉强食的社会,最重要的是和谐相处,只有达到这样的条件,才能成为真正的强者”(见2004年9月4日《时代商报》)。愚以为,黎明对这里的“弱肉强食”,是真正地领会了其“精神实质”,并道出了这一成语的精髓:在这弱肉强食的社会里,弱者要善于和强者“和谐相处”,在和谐相处中防范强者保存自己,在和谐相处中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在和谐相处中发展自己,最终使自己成为真正的强者;否则,为强者所食,将是早晚的事。我们的国家,广交朋友,无论你是小国还是大国,乃至于超级大国,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力争和谐相处,不就是这个道理么?
“社会,就是弱肉强食的社会”这句话中的“弱肉强食”,我说它是警世之语,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角逐场上,鹿死谁手,并非是个定数。强者和弱者,是相对的,是可以转化的。当年,著名剧作家吴祖光笔下的钟馗捉鬼,越捉越多,形象生动,寓意深刻,“小米加步枪”的中国共产党,不是终于由弱者变为强者,“飞机加大炮”的蒋介石,貌似强者,这个倾尽全力捉鬼的“钟馗”,不是终于被中国共产党赶上了孤岛。蒋家王朝被推翻,被“推翻”了,就是被“吃掉”了,这就是“弱肉强食”,这里根本就不存在“欺凌”或“欺压”之说。历史上被称之为“草寇”的农民起义,也都是由弱变强,最终才推翻了看似强者的封建王朝的,“推翻”了就是“吃掉”了,那也是“弱肉强食”,那也不存在“欺凌”或“欺压”之说。
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早在1946年8月6日,毛泽东就曾经跟美国记者斯特朗讲:“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真正强大的力量不是属于反动派,而是属于人民。” 社会不断进步与持续发展的历史,也在反复地证实这个道理:推动着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革命的力量或者说是新生的力量,开始总是弱者,最终必将转变成为真正的强者;也正是这样的真正的强者,在战胜落后腐朽,反动保守的势力,即“吃掉”了它们之后,才推动着社会不断进步与持续发展的。从这个意义上去讲,在弱肉强食这个角逐场上,尽管有时代表邪恶的力量也可能会吃掉了代表正义的力量,但是,最终的真正强者,还必将是代表正义的力量,而绝不是代表邪恶的力量。坚持正义的人们,之所以要让自己成为真正的强者,要让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成为真正的强者,并不仅仅是为了被动的防范,而是要去最终消灭邪恶、落后、后退的势力,使人类社会能够进步与发展,使人类社会愈来愈文明,这个道理不是十分的简单明了么。故此,我以为,“社会,就是弱肉强食的社会”中的“弱肉强食”,不仅仅是社会现象的客观概括,更是社会之所以能够进步与发展的逻辑上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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