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第二十四条 镇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负责承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事务。第二十五条 镇企事业单位、各村确定一名领导主管养老保险工作,并确定代办员,办理业务工作。第二十六条 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设立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专帐专管,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侵占。第二十七条 基金支付发生困难时,由镇财政托底。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从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本镇南北二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终止。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法令发生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法令执行。第三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XX镇人民政府。上一页 [1] [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标签:幼儿园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51jxk.com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从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本镇南北二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法令发生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法令执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XX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