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文 章www.51jxk.com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二)日常办事机构 (三)县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 三、事件分级 (一)I级(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二)II级(较大)粮食应急状态 (三)III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 四、预警监测 (一)市场监测 (二)信息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二)I级应急响应 (三)II级应急响应 (四)III级应急响应 (五)响应终止 六、应急保障 (一)粮食储备 (二)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三)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四)通信保障 (五)培训和演练 七、后期处置 (一)评估和改进 (二)应急经费和清算 (三)应急能力恢复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二)管理与更新 (三)奖励和处罚 (四)解释部门 (五)实施时间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保证粮食有效供给,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全县粮食供应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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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章www.51jxk.com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二)日常办事机构
(三)县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
三、事件分级
(一)I级(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二)II级(较大)粮食应急状态
(三)III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
四、预警监测
(一)市场监测
(二)信息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二)I级应急响应
(三)II级应急响应
(四)III级应急响应
(五)响应终止
六、应急保障
(一)粮食储备
(二)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三)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四)通信保障
(五)培训和演练
七、后期处置
(一)评估和改进
(二)应急经费和清算
(三)应急能力恢复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二)管理与更新
(三)奖励和处罚
(四)解释部门
(五)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保证粮食有效供给,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全县粮食供应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浙江省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等,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急处置行动。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处置要求,由政府在粮食事权范围内,负责本地区粮食应急处置。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协同应对,果断处置。各部门、各乡镇之间积极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社会多渠道粮食经营主体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能够立即响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4.依法规范,权责一致。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参与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人员,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在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单位和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
5.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证全县人民“有饭吃、吃饱饭”作为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脚点,切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粮食应急保障工作。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粮食安全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组成。
(一)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县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粮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1.县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粮食局局长。
成员:县粮食局、县发改委、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县工商局、县委宣传部、县农发行等单位负责人。
2.县指挥部职责
(1) 掌握粮食市场形势,负责本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2) 负责对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处置行动的督查和指导。
(3) 及时向省政府、省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及市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视情向驻县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
(4) 本预案启动后,粮食应急状态升级或者没有收到预期效果,经县政府同意后,报请省、市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进行调控。
(5) 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单位职责
(1) 县粮食局:负责粮食行情的分析、购销预警信息的发布和应急粮源、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等相关应急措施的落实;负责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以及粮食的储备和调配;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 县发改委:会同粮食、农业等部门,负责全县粮食产、销、调计划的制订;
(3) 县物价局:负责粮食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和监督检查工作,向县政府提出采取价格调控和干预措施的建议。
(4) 县公安局:负责应急处置行动中粮库和粮食调运的安全保卫,维护粮食应急供应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
(5) 县民政局:及时通报灾情,确定救济对象,组织应急救济粮的发放工作。
(6) 县财政局:负责与粮食安全应急所需的有关经费落实,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7) 县交通局:负责全县粮食应急运输车辆、船舶的保障和协调工作。
(8) 县农业局:负责提出恢复粮食生产的规模、品种和布局计划及具体措施。
(9) 县工商局:负责对粮食经营活动中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
(10) 县统计局:负责与粮食安全应急处置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统计监测工作。
(11) 县委宣传部:负责与粮食安全应急处置相关的新闻发布组织协调工作。
(12) 县农发行:落实应急粮食采购资金贷款。
(二)日常办事机构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1.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粮食局、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工商局、交通局、宣传部、农发行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2.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 根据应急状态下粮食市场动态,向县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2) 根据县指挥部批示,联系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3) 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
(4) 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处置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参与本预案实施应急处置行动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5) 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事件分级
依据粮食生产、粮食市场状况和粮食安全应急处置需要,粮食应急状态分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三个等级。
(一)I级(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全县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县政府处置能力和省、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省或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二)II级(较大)粮食应急状态
县城或五个以上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县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三)III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
县行政区域内一个以上五个以下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县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四、预警监测
(一)市场监测
县粮食局会同县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全县粮食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负责对国内和国际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县物价局会同县粮食局设立零售价格“安全警戒线”,保持市场粮食销售价格的相对稳定,当监测到粮食价格波动逼近“安全警戒线”时,及时报告,发出预警信号。充分利用各部门所属信息中心等单位现有的信息资源实施市场监测,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县相关部门对县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实行实时监测,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二)信息报告
县粮食局会同县物价局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内粮食、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及时逐级报至市级主管部门: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污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情,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粮食价格波动逼近或超过“安全警戒线”;
4.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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