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文件的首页上端,印有“×××文件”字样的红色大字。政府公文版头下面有一道红线,党的公文在红线中间另加一红五星。②“白头文件”。即不用版头的文件,一般用于印发领导人的讲话等文字材料。2、发文字号机关代字 + 〔年份〕 + 顺序号机关代字是发文机关的简化代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年份用公元纪年标记,使用阿拉伯数字,并用六角方括号括住。位置居中略下(纵向)或左下。顺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58号”。写作“第58号”或“058号”均不规范。3、标题发文机关 + (关于)事由 + (的)文种4、主送机关顶格,后加冒号。少数直接面向社会或全体的文件可省略主送机关。该要素要注意主送机关之间的排列顺序和标点符号的使用。从系统的角度说,应按党→政→军→群的顺序排列,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排序应为: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从级别的角度说,应按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列。不同系统、不同级别的主送机关之间用逗号隔开,同一系统、同一级别的主送机关之间用顿号隔开。如:以县委和县委办向下行文的主送机关为“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和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
公文写作常见问题十解,标签:文秘考试写作题,文秘管理与应用写作,http://www.51jxk.com 1、“二”与“两”
使用“二”的地方:①自然数。②序数、小数、分数。
使用“两”的地方:①一位数的基数。如“两台机器”。②概数。如“三两天”。
2、“倍”的运用
“倍”虽是一个比较简单的词,但在公文写作中误用的情况却是多见的。一是与“增加了”合用时的误用。“增加了”是在原数基础上,向上增加若干个原数。二是与“增加到”合用时的误用。“增加到”是包括底数,指增加后的总数。三是把“倍”用在降低、减少上。如有的公文中出现“降低×倍”或“减少×倍”的提法,这是不妥的。因为“倍”只能用于增加,不能用于降低或减少。如果说用于减少,就应该加“负”字。
3、“以上”与“以下”的运用
“以上”、“以下”等词与前面的数字连用,这种表达方法的数目概念,习惯上应包括前面的本数在内,百人以上即含百人、千人以下即含千人,不应把本数排除在外。但是,为了使界限的划分清晰准确,应注明本数是否包含在内。如:“十四岁、十四岁以上儿童不得入内。”或“十四岁以下(包括十四岁在内)儿童不得入内。”
4、“制定”与“制订”的运用
“制定”即制作、定出。公文中习惯用在较大场合,以制定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令等,如:“党的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为我们制定了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总任务和政治路线。”
“制订”即制作、订立。公文中习惯用于具体规章制度的订立。如:“我们单位相继制订了防火、门卫等安全管理制度。”
5、“物质”与“物资”的运用
“物质”即能触及、能见到的客观存在的东西。该词多用于哲学和物理学上的抽象概念。
“物资”即指具体的财物资源。
6、“需要”与“须要”的运用
“需要”即对“缺乏”而言,还有“要求”的意思。词性为及物动词,后可带宾语。
“须要”即说明“应当”、“必须”的意思。词性为能愿动词,修饰限制动词。
7、“权力”与“权利”的运用
“权力”即可以管辖、统治、支配别人的权柄,受其管辖者必须服从。
“权利”即指一定的人被规定赋予的可以享受的权益。如:“公民有监督公共权力正确行使的权利。”
8、“截止”与“截至”的运用
“截止”即到期停止。
“截至”即到……为止。
9、“违反”与“违犯”的运用
“违反”即不遵照,反着方向做。
“违犯”即违背,触犯。
10、“以至”与“以致”的运用
“以至”即到,直到。用于时间、数量、范围的延伸或扩大。
“以致”即弄得,由此而造成,用于下半句的开头,表示结果。
11、“象”与“像”的运用
在公文写作中重点要注意,当“像”作为比喻词或作为其它系动词时不能写作“象”。
12、“的”、“地”与“得”的运用
“的”、“地”、“得”是结构助词,在口语里都念“de”。“的”用在名词前,是定语的标志;“地”用在动词和形容词前,是状语的标志;“得”用在动词和形容词后,是补语的标志。
13、“部署”与“布置”的运用
“部署”即指全局重大工作的安排。
“布置”即指全局具体工作和事项的安排。
14、“既”与“即”的运用
“既”是并列连词,通常与“又”配对使用。
“即”相当于判断词“是”的用法。另有“即使”的含义。
15、“和”、“与”、“及”的运用
“和”口语色彩比较浓;“与”带一些文言色彩,常用于比较郑重的场合;“及”连接的成分虽然也是并列,但表达的意思上有轻重的分别,即前重后轻。
三、如何处理公文标题制作中的几个棘手问题
1、解决转发性通知标题冗长繁琐问题
层层转发公文,由于“过桥”机关多,很容易造成该类公文标题冗长繁琐,如“裹脚布”似的,解决此问题办法有四:
①只写转发第一次转发机关的通知;
②直接转发原文件;
③在标题中只出现上一级机关转发通知的文号;
④只用本机关发文的标题,而将其它机关的标题概括为文件。
2、标题中标点符号的运用
为了保持标题简炼和整洁大方,一般地尽量不用标点符号的尽可能的不用。非用不可的有下面几种情况:
①可用书名号。主要用于法规、规章名称和被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等。
②可用问号。如:《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
③可用引号。如:《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少宣传个人”的几个问题的指示》
3、长标题的排列
根据标题长短,分一行、二行、三行均可,注意分割合理,布局匀称、美观,不可割裂题意,即一个词不可断开分在两行。
四、结构层次序数是如何规范的?
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在一段文字内部常使用“ 一是、二是、三是……”,“首先、其次、第三……”。
五、公文中的数字运用有哪些规范要求?
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党的公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成文日期。不标明主送机关的普发式公文(决议、决定、条例、意见、规章等)加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
年份一律使用公历年份的全称,如1978年、20xx年不能略为78年、03年。
同一文件中同类数量的表示方法应前后一致。
六、公文字体和字数有哪些规范要求?
主标题字号一般应为二号标宋字体,副标题的字号应小于主标题字,大于或同于正文字。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以16K纸型编排,每页文字20行,每行25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