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对《改造解读思维:从无效到有效》的批判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 陈祥书去年,徐江同志曾发表《中学语文“无效教学”的批判》的文章,随后,本人也发表了《对〈中学语文“无效教学”的批判〉的批判》的文章。近日,又在《人民教育》(2006、6)上读到了徐江同志《改造解读思维:从无效到有效》的文章;觉得他的文章无论是观点,还是论证,都存在不少问题,很有必要加以批判。从他所作的批判来看,主要的有三点:一是前提错误。因为徐江同志的文章,不论是标题,还是内容,都是以“中学语文无效教学”为前提的,或者说都是建立在“中学语文无效教学”的前提之下的。比如题目中的“无效”,指的就是中学语文教学无效。又如第一大标题中第一句,就直捷地讲“中学语文教学之所以出现无效”。再如第二大标题中的第一句,就直接地说“中学语文无效教学的第二个原因”。还有,第三大标题中的第二句,就明确指出要解决中学语文的“无效教学”,就要走向“有思维性解读”。而“中学语文无效教学”的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如果“无效教学”是指个别情况,那是可能存在的;但如果是指整体状况,那显然是错误的,或者说简直就是污蔑。具体批判,详见拙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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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改造解读思维:从无效到有效》的批判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 陈祥书
去年,徐江同志曾发表《中学语文“无效教学”的批判》的文章,随后,本人也发表了《对〈中学语文“无效教学”的批判〉的批判》的文章。近日,又在《人民教育》(2006、6)上读到了徐江同志《改造解读思维:从无效到有效》的文章;觉得他的文章无论是观点,还是论证,都存在不少问题,很有必要加以批判。
从他所作的批判来看,主要的有三点:
一是前提错误。因为徐江同志的文章,不论是标题,还是内容,都是以“中学语文无效教学”为前提的,或者说都是建立在“中学语文无效教学”的前提之下的。比如题目中的“无效”,指的就是中学语文教学无效。又如第一大标题中第一句,就直捷地讲“中学语文教学之所以出现无效”。再如第二大标题中的第一句,就直接地说“中学语文无效教学的第二个原因”。还有,第三大标题中的第二句,就明确指出要解决中学语文的“无效教学”,就要走向“有思维性解读”。而“中学语文无效教学”的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如果“无效教学”是指个别情况,那是可能存在的;但如果是指整体状况,那显然是错误的,或者说简直就是污蔑。具体批判,详见拙作《对〈中学语文“无效教学”的批判〉的批判》(发表于《中学语文》2005、11)。这里,就不再赘述。
二是阐述有误。徐江同志在批判中学语文教学时,阐述了“无效教学”的原因。严格地说,他的阐述都有些错误。比如说,他认为:中学语文教学之所以出现“无效”或者说“低效”甚至是“负效”现象,第一个原因就是语文老师解读思维活动层次低到文本解读水准线以下。且不说中学语文教学“无效”或者说“低效”甚至是“负效”前提的错误,也不说他以偏概全地指责全体语文老师的不对,只说说“解读思维活动层次低到文本解读水准线以下”,就足以说明他阐述的不正确。首先,“解读思维活动层次”是什么,“文本解读水准线”又是什么;徐江同志,你自己能说得清楚吗?如果你自己都说不清楚,那又能证明什么呢?其次,“低到文本解读水准线以下”,本身就是个病句。因为说“低于文本解读水准线”,那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说“低到文本解读水准线以下”,那就无法说清是多少了。
三是夸大其词。在徐江同志的文章中,有许多夸大其词的话,很有一点危言耸听的意味。概括起来,就是说话无时不走极端,用词无处不用其极。而有些事情,一旦走了极端,用了其极,就会走向反面,变成谬误。譬如说,徐江同志在讲到“无效教学”时,总是指整个中学语文教学;在讲到“低到文本解读水准线”时,总是指所有语文老师;在讲到“写作理论基本上是错误的”时,总是指全体语文老师;在讲到语文老师的解读思维活动与学生同一层次时,也总是指全部语文老师。这就难免有夸大其词的嫌疑。因为说有些语文老师有某种现象,这也许是正确的。但要是指全体语文老师,那是绝对错误的。说得不客气一点,那简直就是污蔑。还有,在讲到生成思维能力时,断言不能从老师那里摄入任何有效的成分。我认为,“不能摄入任何有效的成分”就说得太夸张,太绝对。总之,徐江同志就是喜欢走极端,搞绝对化;就是习惯于夸大其词,危言耸听。
就他所提的主张而言,重要的有三点:
第一是文不对题。题目是“改造解读思维”,但他在文中始终没有谈到“改造”问题。大家知道,“改造”,是就原有事物加以修改或变更;如果没有原有事物,那就无所谓“改造”。从题目“改造解读思维”来看,原来就有解读思维。否则,何以进行改造?但从大标题“走向有思维性的新解读”的意味来看,好像原来就没有思维性,也就是没有解读思维。如果原来就没有解读思维,那又凭什么进行改造?显然,大标题不能肯定题目,下文也不能证明中心。再如,第三个大标题下的三个小标题“哲学化解读”“比较式解读”“取独步解读”也都不属于“改造”。因为“哲学化解读”,用徐江的说法是换一换常规解读方式,尝试哲学解读。准确地说,是换成另一方式,是尝试新的方式,那当然不属于“改造”。再说,“比较式解读”“取独步解读”也不属于“改造”。因为前者是将“要讲的文本与有相应比较关系的文本作对照解读”,后者是“选取文本中独到之处加以分析”;二者都是解读的常见方式,谈不上有什么“改造”。如此说来,也就无所谓“从无效到有效”了。
第二是毫无新意。从大标题“走向有思维性的新解读”来看,似乎很有新意。其实,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因为大标题本身就不是什么新鲜玩意,没有任何新意。中学语文教学历来主张理性思维,提倡理性思考。特别在新课标里,强调发展思维,注重思维品质,倡导探究的学习方式,发展学生的研究能力,重点关注思考问题的深度和广度,发展综合思考和理性思维的能力。从小标题“比较式解读”“取独步解读”来看,也没有多少新意。因为“比较式解读”是语文教学中的常规武器,是语文老师的常用方法;因而,它最为常见,最为普遍。“取独步解读”,就标题而言,好像有些新意。但一看内容,你顿时就会明白,原来就是分析独到之处,赏析文本的特色。只不过是说法不同而已,哪有什么新意?“哲学化解读”,表面上看,有点玄乎。但细细去看,就是用哲学的眼光,去揣摩文本的哲理。其实,平常语文解读也就是这么搞的;因而,也谈不上有什么新意。
第三是提法欠妥。文中有许多提法不尽妥当,很值得商榷。比如,徐江同志认为应“摒弃学生自明的解读”。学生自明的解读,为什么一定要摒弃呢?我觉得,不应该进行摒弃。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该深入的进行深入,该升华的进行升华;让自明的解读深入下去,升华起来。又如,徐江同志认为:让学生自己给自己讲,仍然是浪费教学资源,没有增加新的信息。其实,也并非如此。让学生自己讲,也可以增加语文信息。因为让学生自己讲,也是一种解读;确切一点说,是一种口语解读,或者说是一种体验性解读。众所周知,在新课程课型中,就有一种活动体验课,就是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解读。如果学生已经自明,那就让他们在活动中体验;并力图通过体验来升华解读。所以,自明的解读在语文教学中不应否定,不宜摒弃;而应升华自明,扩大战果。因为再自明的东西,如果不扩大巩固,也难获得升华。
从他所作的论证来说,最重要的有三点:
首先,在标题上有交叉。前两个大标题“反思错误的解读”与“摒弃学生自明的解读”之间就存在着交叉现象。因为后者是前者产生的结果,或者说后者是前者推出的结论。二者之间并不是并列关系,因而不能并列。如果将第一大标题改为“杜绝老师错误的解读”,那就能与第二大标题构成并列关系;进而,形成二者之间的并列。但如此并列之后,仍不能跟第三大标题“走向有思维性的新解读”并列。因为第一二大标题是讲“反思错误的解读”,是讲造成“无效教学”的原因;而第三大标题是讲“走向有思维性的新解读”,是讲如何改进“无效教学”。所以,只有将一二大标题合并之后,才能跟第三个大标题并列。如此说来,只能设立两个大标题:“反思错误的解读” “走向有思维性的新解读”。但只设立两个大标题,又给人一种立足不稳的感觉。因为只有三足鼎立,才能更稳妥,更有力。而要想三足鼎立,就要再升华一步:诸如讲改进“无效教学”的关键或注意点之类。如果实在要保留“摒弃学生自明的解读”,那只能在“反思错误的解读”的大标题下,再分设两个小标题:“杜绝老师错误的解读”“摒弃学生自明的解读”。
其次,在推论上有错误。按理说,徐江同志学过逻辑,应该擅长推论;但事实并非如此。比如,徐江同志认为学生对“学习”的解释很有见地:“学”,接受知识;“习”,开始解作“练习”,后又改为“实践”。“学习”,就是“学”十“习”,即“接受了知识要实践”。这样的诠释不就切中了语文学习的弊端,指明了语文学习的改造方向吗?表面上看,说得很有道理。但稍一分析,就觉得推理不合逻辑。应该说,学生把“学习”诠释为“接受了知识要实践”没有错。但由此却推不出徐江同志的结论:这样的诠释不就切中了语文学习的弊端,指明了语文学习的改造方向吗?因为不止语文学习“接受了知识要实践”,数学学习、外语学习也应如此,物理学习、化学学习恐怕就更应如此。如此说来,还能说切中了语文学习的弊端,指明了语文学习的改造方向吗?依我看,顶多只能说切中了学习的弊端,指明了学习的改造方向。
末次,在照应上有矛盾。不管怎么说,写文章总要上下照应,前后一致,但徐江同志的文章却往往顾此失彼,前后矛盾。比如,在第三个大标题的第一节中,徐江同志认为中学语文“无效教学”是无思维性的,要想解决中学语文的“无效教学”,就要走向“有思维性解读”。可在后面的论述中,又说“这种解读要比讲什么‘回归自然’‘亲近自然’不是更有思维性吗?”粗粗地去看,没有什么矛盾之处,但如果细一分析,就觉得与前面的论述相矛盾。因为这句话肯定了“回归自然”“亲近自然”的解读是有思维性的,否则,他的解读则何以更具思维性。也就是说,现行解读本身就具有思维性。既然现行解读就具有思维性,那为何又要“走向有思维性”呢?显然,此处论述与前面的论述相矛盾。真的搞不懂,一个堂堂的大学教师竟然出这样的洋相,实在不敢让人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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